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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例!申请执行人买执行悬赏保险2天 法院查获躲7年“老赖”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闫宇博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5-30 08:42

全省首例 举报人获赏金1万元

申请执行人买执行悬赏保险2天 法库县法院查获躲7年“老赖”

  5月26日晚9点半左右,铁岭县王千村被笼罩在夜幕下,一片漆黑,一个采石场院内却突然亮起了警灯……10分钟后,躲藏了7年的“老赖”任某打开了房门,满脸疑惑,一边嘟囔着“这你们都能找到我”,一边回应来自法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的询问,随后任某被带回了法库县法院。

  记者了解到,法库县法院通过执行悬赏保险的方式得到了举报线索,并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案情概览

  2010年4月22日,法库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任某、沈某、贾某、王某(后三人为担保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审理终结。

  被告任某于2005年至2008年先后在法库县农信社借贷款本金30万元,偿还利息8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于2010年4月2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任某承诺于2010年6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011年5月12日,任某履行了部分执行款8万元,尚有22万本金未履行。7年来,法库县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多次查找,但任某却没有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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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安排农信社与任某(左一)沟通还款事宜

  一个神秘的电话

  时间的指针回到抓捕行动1个小时之前,一个神秘的电话打到了法库县法院执行局信息管理室主任吴楷的手机上,“我要举报悬赏令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所在位置,你们现在能抓人吗?”吴楷立即请示了执行局局长尹万丰,“抓!马上调集人员!”得到指令后,吴楷再次联络举报人,并约定了见面的地点和大致时间。

  11名干警被召集到位后,两辆警车驶出了法库县法院。

  在铁岭县境内的约定地点,一辆小轿车打着双闪停在路边,警车跟着小轿车行驶了一段路程后,从小轿车车窗伸出来的手指向了最终目的地——任某躲藏的采石场。一下车,经验丰富的法库县法院法警支队政委赵本刚就做出了行动安排。整栋楼漆黑一片,唯独一层的一个房间拉上了窗帘依旧透出光亮。在确认这栋楼没有后门之后,赵本刚敲了敲那间房的窗户。

  “谁啊?”屋子里有人问。“老任啊?老任!把门开开,找你有点事。”赵本刚回答。

  “老任”迷迷糊糊地到楼门口一看,外面站了十几个人,隐约穿着制服。赵本刚告诉记者,任某当时已经睡下了,一瞬间看到他们的表情是震惊的,一边开门还一边嘀咕:“这你们都能找到我。”

  5月28日,法院方面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排双方见面沟通还款事宜,这一次,任某没再“消失”,而是根据法院的要求——随传随到。

  一项制度三方受益

  “我们真是没想到,购买执行悬赏保险才2天,就找到了这个躲了7年的‘老赖’!”法库县农信社理事长李继明告诉记者,目前该案的进展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他的心情十分激动。李继明表示,继5月24日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投保了3份执行悬赏保险后,他们在继续整理案件材料,还要陆续购买一批保险。

  当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来到法院,现场支付了1万元悬赏金。“现在我们人保财险是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来开发拓展险种,这次的‘执行无忧’悬赏险种,最终目的是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替政府分忧,充分承担起社会责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王宏说,目前人保财险已与沈阳市内3家法院合作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制度。

  记者注意到,此次支付现场,举报人并未露面。“这1万元表面上支付给了法库县农信社,实际上我们全程监督,随后会通过法院打入举报人的银行账号内,这一过程全程留痕。”尹万丰告诉记者,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实施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给予举报人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执行局有专人与举报人一对一联络,其他人员,无论是案件的承办法官、法警,还是申请执行人、保险公司,对举报人的信息都一无所知。能够避免举报人抛头露面,比如说来法院取悬赏金之类的情况,我们都会尽量避免,会采取更安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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