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25日,辽阳市公安局太子河分局祁家派出所通报了一起社会不文明现象,同时也警示群众不要因好奇而触犯法律。
原来,4月27日晚,在辽阳市高速公路辽阳站收费站,两辆未悬挂牌照的白色轿车在夜色掩护下,跟随前车强行闯出收费站逃避缴纳费用,收费站工作人员立即追赶,但两车迅速消失在开往市区方向的路上。
当晚,高速公路辽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祁家派出所求助。民警立即根据高速公路辽阳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对两辆车可能行驶方向的监控进行排查,通过两个多小时的大量视频信息比对,大致确定了两车所处范围。
第二天一早,民警对前日锁定的范围进行走访排查,在区域内一家修配厂发现疑似闯杆的车辆,随后通过修配厂老板的电话,以车辆维修出现问题为由将车主约至修配厂。待车主出现后,经修配厂工作人员确认,民警第一时间将闯杆车主控制。
民警在随后的询问中了解到,两辆白色轿车的车主姓胡,前不久从外地购置了两辆二手车,在下高速前一时兴起,想到媒体多次报道过收费站闯杆的新闻,就和朋友商量打算尝试一下,两人等待时机一同跟随前车通过限行杆,因较为紧张,后车还被落下的杆刮掉了漆。
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车主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胡某认错态度较好,高速公路辽阳分公司没有过多追究,但依据《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不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强行通过,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除补缴通行费外,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拒不接受查处的,可采取措施中止车辆运行。因此,胡某为自己的“好奇”被处罚了高速过路费三倍的费用,共计1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