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3日11时58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值班室骤然响起,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台安县某小区附近公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一名老人被一辆黑色轿车撞伤倒地,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处置。
肇事地点为库二线216公里处,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物证。警方经走访现场群众了解得知是一辆黑色轿车将老人撞倒后逃跑。被撞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宝民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办案民警经过9个多小时不间断地走访群众和调取监控,发现一辆牌号为辽G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存在重大嫌疑。
警方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夏某。11月24日11时许,办案民警到新开河镇找到夏某,但未发现肇事车辆。民警问其黑色桑塔纳轿车23日上午的行车情况和现在何处时,夏某一会儿说没出车,借给朋友了;一会又说送修理厂修理了。民警向夏某说明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性,夏某当场承认:23日上午他在台安县某小区附近公路将一老人撞倒后,因害怕而驾车逃逸,并交待了将肇事车辆扔在新华农场圈河村一住户废旧牛棚中藏匿的事实。而现在等待夏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逃逸只会错上加错,停车救人和报警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