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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140人参加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培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黎/本报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11-10 11:10
  本报讯 为进一步将“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落实到位,贯彻执行好司法部、省司法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11月3日下午,本溪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全市相关部门共计140人参加培训。
 
  本溪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在动员讲话中表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既顺应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好诠释,也是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
 
  范大明表示,虽然本溪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距离人民群众的需求标准、距离省司法厅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要按照“走在前列、树立标杆”的目标定位,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通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本溪市溪湖区司法局、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分别从规范化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方面进行了经验介绍,为其它县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
 
  截至目前,本溪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化解矛盾纠纷4738件,解答法律咨询1630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44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7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