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2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听闻申诉人隋某成功达成民事和解获得和解金,关心他的老同事一行5人来到检察院非要再见一见负责该案的检察官。
现已过花甲之年的隋某,早年为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十几年前因改制后丢失了工资待遇。12年来,隋某因此事经常奔走在相关企业、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后因不服省、市两级法院的裁判,隋某到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今年5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交由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谭开宇承办此案后,跳出原判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常规思维,避开本案纷争矛盾点,追根溯源选准案件突破口,研究和梳理本世纪初国企改制时国家的大众方针政策,重点审查国企改制时相关合同文件等原始材料,找出了关键证据,重新认定了本案的事实和当事人的基本关系,据此向大连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意见并获得了通过。
与此同时,谭开宇并没有放弃与当事人双方的沟通和调解,在征得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同意后,经多次协调、剖析、说理终使双方化解了多年的矛盾冲突,对方当事人某企业的负责人在事实和法律面前表示愿意和解,达成了双方均接受和满意的民事和解协议,隋某最终获得了工资款及赔偿金共计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