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一把火,毁了两家林,让被告李某一度陷入焦虑:“这得赔老多钱了!”然而,经过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案件很快就顺利达成和解。近日,葫芦岛中院践行庭审优质化理念,成功调解两起因烧荒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烧荒误燃两家林地
去年春天,李某在自家田地烧荒时,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至邻近林地,导致张某和王某种植的风景国槐林严重受损。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张某和王某分别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嘉丽注意到,涉案林地因诉讼程序未补种,损失持续扩大。如何缩短诉讼周期,推动林地早日复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地勘查直面损失
王嘉丽决定以庭审优质化为指引,将工作重心前移,首先带领双方当事人前往火灾现场实地勘查。
“这棵树外表烧黑,但树干仍存活。”“过火面积虽大,树木受损程度不一。”在焦黑的林地间,法官边走边看,引导双方直面现实。李某在现场坦言:“原先觉得索赔金额过高,但亲眼见到损失,我认。”张某也表示:“部分树木没死,全赔也不合理。”通过现场勘查,法官对损失情况形成了直观认知,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微信群里细说意见
除实地走访外,法院还搭建了微信群“微法庭”,由法官助理姜茗晗组织双方在线沟通。群内,当事人有序提交证据、发表意见,法官助理适时引导,确保讨论高效、规范。通过细致交流,法官发现案件关键问题在于损失计算方式——一审评估报告未区分树木存活状态,直接判决可能显失公平。于是,法官引导双方将争议焦点细化,围绕“存活树木损失计算”“烧死树木残值归属”等具体问题展开协商。
三轮调解顺利握手
在三轮调解中,法官既讲法理,也算经济账、人情账:“树木管护需持续投入”“早日解决少误工”“乡里乡亲,长远相处”……句句说到当事人心坎。经过扎实工作,两起案件在预定开庭日当天顺利达成和解。李某感慨:“原以为官司要打几个月,没想到这么快解决了。”张某和王某也满意地说:“早点拿到赔偿,能及时补种减损。”
葫芦岛中院副院长康广欣表示,此次调解是庭审优质化改革成效的缩影。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推进改革试点,提升庭审效率,优化司法服务,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