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通过以“听”促学、以“评”促改的方式,切实推动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为了切实检验公诉人的基本功与硬本领,此次活动采取“不提前通知,直接到庭审现场”的方式,挑选案件进行听庭评议。
此次随机选中的三个案件均为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此类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相对明确,最能反映出公诉人日常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真实水平和业务素养。
在随机选取的三件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三名公诉人均能够围绕认罪认罚案件特点,重点对量刑建议的合法性、自愿性进行说明,庭审讯问层次分明,举证质证简洁有力,并结合案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充分体现了其对案件流程的精准把控、对宽严相济政策的贯彻运用以及良好的当庭表达能力,确保了出庭效果与警示教育作用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