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开原市一女子因酒后滋事并殴打派出所工作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事发当日,开原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接警处理一起打架事件。在调查过程中,涉事女子处于醉酒状态,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调查,且辱骂、殴打派出所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因管辖原因,案件移交开发区派出所办理。
经调查取证确认违法事实后,开发区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认定该女子行为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及殴打他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此案彰显了法律权威,警示公众敬畏法律,依法配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