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过失引发的悲剧,在铁岭检察机关高质效、人性化办案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诠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
卸下负担
主动配合检察官
今年初,韩某某在倒车时不慎碰撞90岁高龄的孙某某致其不幸离世。案发后,韩某某第一时间报警施救、联系家属,积极赔偿并主动认罪认罚。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提审中的韩某某双手颤抖、目光躲闪,谈及事故时数次哽咽:“我总是想起当天的事故现场,无法原谅自己……”
察觉到其严重的心理创伤,检察官立即调整讯问方式:放缓语气、延长休息时间、耐心倾听嫌疑人遇到的心理问题,并用拉家常、释法说理的方式帮助其卸下心理负担、平复情绪,尽量避免其过度回忆事故现场而带来二次心理伤害;讲解检察机关“办案+修复”的工作模式,对其进行几次心理疏导修复心灵创伤,帮助其走出肇事阴影,积极配合办案。其后,韩某某主动提出配合检察机关一起化解老人去世给子女带来的伤痛。
“三重把关”
确保办案质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银州区检察院启动“三重把关”工作模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拟不起诉案件研判法律适用;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官既阐明“过失犯罪”的法律特征,又展示韩某某积极赔偿、真诚悔过的卷宗证据;开展双方调解,检察官化身“倾听者”,耐心安抚家属情绪,促成双方彻底化解心结。“无论检察机关作出什么决定,我都真心接受。”人性化的司法关怀、有温度的释法说理,让韩某某在不起诉宣告会上哽咽道。
银州区检察院坚持“小案精办、情法交融”,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程,调解中,检察官化身“倾听者”抚慰家属情绪;不起诉宣告会上,人性化关怀让嫌疑人重拾生活信心。
“办案+修复”
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银州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办案+修复”工作机制,对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在精细化审查卷宗证据,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的同时,注重心理评估、矛盾化解和跟踪帮教,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结是基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为民”实践的缩影。从精细审查到矛盾化解,从法律适用到社会关系修复,银州区检察院以“三重把关”机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定分止争中守护人间烟火,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