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省法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举行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王海涛 | 发布时间: 2025-06-04 09:02

  本报讯  近日,省法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沈阳举行,选举产生“两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当选省法官协会会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文当选省女法官协会会长。

  会议指出,第三届理事会在省法院党组领导下,在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支持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两法官协会”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引领全省法官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要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发展定位,聚焦“服务改革、服务审判、服务法官、服务基层”工作主线,切实发挥“建言、宣传、桥梁、保障”职能作用。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作风、发挥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官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前,“两法官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报告、换届选举办法、章程修订稿、会费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

  据介绍,“两法官协会”是由全省三级法院和法官、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和从事法官管理的工作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全省法院中心工作,团结引领广大法官,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促进法官能力素质与职业道德的提高,做实公正与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