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辽河畔,微风拂面,辽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内热闹非凡。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小学生正坐在“未来人民法庭”的旁听席上,专注地盯着审判台上的一举一动。
“现在开庭!”随着“小法官”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完全由小学生参与的模拟庭审拉开帷幕。站在一旁的曙光法庭庭长赵建峰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孩子们在角色扮演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正义,法治的种子正在悄然生根。”
这一幕,正是辽河两级法院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生动缩影。
辽河人民法院干警为孩子们讲解法槌的含义 王睿莹 摄
制度筑基 人才赋能
构建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辽河两级法院构建起覆盖刑事、民事、行政领域的“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探索建立“强化矫正,重在预防”的司法工作模式。
辽河中院少年审判团队法官、刑一庭庭长孙岩表示:“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既要精通法律,更要懂得倾听与引导,唤醒迷途少年的向善之心。”
辽河两级法院成立以辽河中院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遵循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配齐配强专业审判队伍。
在刘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11岁少年刘某某因意外跌落至一处尚未完工的人防工程内,导致特重型开放性脑外伤。辽河人民法院通过“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迅速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余晓婷以严谨态度查明事实,深入剖析建设单位防护缺失、物业公司管理失责等侵权责任;法官王雪秉持“调解优先”理念,通过多轮协商引导各方关注未成年人康复需求,最终促成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即时履行赔偿,为少年争取到及时救治保障。
主动作为 共同教育
谱写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新篇章
“司法裁判若只聚焦财产分割或抚养权归属,而忽视家庭矛盾对孩子的隐性伤害,便难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辽河中院法官李旭彪在审理一件上诉离婚案件中,面对双方当事人庭上庭下互相指责辱骂争夺抚养权的闹剧,敏锐地意识到这场离婚纠纷将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影响。
李旭彪一方面向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明确列举父母争吵行为对孩子造成的具体伤害;另一方面通过“寓教于审”的调解技巧,促使父母及时纠正“以爱为名伤害子女”的认知偏差。最终经过多轮调解协商,两人同意轮流抚养孩子,为这场抚养权争夺战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辽河两级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从传统的“被动裁判”模式向“主动治理”模式转型。通过构建“法律+教育+心理”三位一体的综合保护机制,探索出一条“前端预防、中端干预、后端修复”的全链条治理路径。将司法职能向纵深拓展,既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注入法治温度,又融入治理智慧,让司法裁判成为修复家庭关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桥梁。
源头治理 预防为先
绘制青少年普法教育新图景
“站在新学期、新起点,期待每位同学都将法治精神融入成长血脉,从知法懂法起步,以守法用法践行,成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蓬勃新力量!”在今年春季的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四小学开学典礼上,该校法治副校长、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刘迪为师生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
辽河两级法院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常态化工程”推进,精心组建起一支由22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法治副校长队伍,实现辖区学校法治教育全覆盖。这些来自审判执行一线的精英,既有经验丰富、洞察世事的资深法官,也有思维活跃、亲和力强的青年干警。他们定期走进校园,将法治教育从“一时一课”升级为“时时在线”,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场,深受各中小学校师生的欢迎。
正如辽河油田胜利小学的李老师所说:“以前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听过就忘。现在法治副校长们频繁走进校园,用孩子们喜欢的方式讲法律,孩子们听得进去,也记得住。”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辽河两级法院未来将继续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点工作,让孩子们从“未来人民法庭”走向更美好的未来。正如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凤田所说的那样:“我们将以法治之力,托起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