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时值春耕备耕之际,兴城市人民检察院与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深入辖区多家农资店,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活动,持续深化服务“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护航“春耕”安全。
春耕时节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农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百姓的生产效益。该专项监督活动中,兴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先后走访了辖区内十余家农资经销店,重点检查了农资经销店是否存在售卖未备案农作物种子、进销台账是否健全、农作物种子及化肥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在售种子是否超过种子保质期、过期农药是否在售、是否设置农药废品回收点等问题。
针对个别农资经销店销售的农药、蔬菜种子已超过保质期仍在货架上售卖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要求经销商户立即下架过期产品,对仓库农药、蔬菜种子自检自查;同时,检察人员现场普法,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增强经销商户的法律和规范经营意识,提醒消费者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