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初以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切实发挥管理、监督与服务职能,把好四个“关口”,创新并规范案件受理监管模式,把稳守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道关口。
把好案件受理“进口关”。在案件受理过程中擦亮“火眼金睛”,细化审查标准,杜绝案件“带病”进入办理环节。严格审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备,对文书不齐备或者存在错误的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纠正,对于案件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接收决定,确保受理的每一个案件均符合规定;对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核实其是否在案,并将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联系方式登记备查;核实案件是否曾经提请过批准逮捕、是否存在关联案件以及提前介入等情况,确保正确提案、分案。
守牢案卡填录“质量关”。在案卡信息录入过程中,秉承对规范性、准确性的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强制措施等信息,通过翻阅卷宗,核查移送的法律文书信息精准录入系统,保证信息准确。
做好涉案财物“入库关”。严格按照涉案财物规定,坚持当场查验涉案财物清单等文书,对于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综合业务部安排专人专管,依法依规做好涉案财物审核、接收、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入库,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拒绝接收,并告知补充相关材料,切实为案件的取证夯实基础。
助推智慧案管“建设关”。积极借鉴“快递柜”的存取模式,设计制作锦州地区首个“自动卷宗存取柜”,实现无人值守、人脸指纹密码识别、自动存取、自动通知、全程留痕,确保案件卷宗及诉讼文书流转的及时性、规范性、安全性,与“智能小书”“自动编目”“电子卷宗制作一体机”“律师阅卷一体机”等硬件设备和“校验管家”子系统共同搭建起智慧案管的建设平台,极大地提升案件受理、校验、流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