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1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对大东区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大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
会议要求,要全面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要靶向发力抓好查摆问题,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全面彻底改,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要开门搞教育,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增能。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结合贯彻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做实“三个管理”和“三个区分开来”等要求,切实把干净和干事、减负和担责更好统一起来,激励党员干部干字当头、奋力一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编辑:周明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