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化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持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不认罪案件随机听庭评议活动。
3月20日,首场以“不打招呼、随机选案”方式开展的听庭评议活动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欢、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官冰凌及省院、市院、各县区院刑事检察条线业务骨干,对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战抢劫案开展听庭评议。
听庭结束后,与会负责人及各刑检骨干与立山区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座谈交流形式开展观摩评议。评议人员围绕庭审准备、文书质量、出庭规范、指控效果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评议。在对公诉人庭上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各评议人员也对规范文书制作、提升讯问实效、夯实证据审查、优化庭审应变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立山区检察院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列席会议。
精研“一招一式”,方能练好看家本领。立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听庭评议活动为契机,对照问题和不足,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举措,将提审、证据审查、案件评查、庭审评议等工作列入院“司法质量年”重点培训内容,聚焦加强公诉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出庭公诉以及法律文书制作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公诉人检察履职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