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了2025年度首批3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其中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对另外两起不应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的案件作终结审查。
其中一起案件的两名案件当事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发生厮打,被不起诉人将被害人打致轻伤,同时被不起诉人也有一定程度的受伤情况。本案中双方因琐事互殴,均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和主观故意,双方均应受到处罚。被害人已受到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虽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但因被决定不起诉未受到刑事处罚,具有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因此发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