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开展了“示范庭”观摩评议活动。
此次庭审观摩挑选的是一名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的被告人因琐事实施了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案件。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的被告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经获得被害人谅解后是否适宜适用缓刑是该案的焦点。鉴于被告人患有精神类疾病,公诉人在整个庭审中都采取了平和缓慢的语速和节奏。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公诉人明确提出了不应当适用缓刑的答辩意见,但鉴于被告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已经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进行了评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