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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78家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7-21 09:31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 今年1月1日至今,我省有78家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车辆使用性质来看:危险品运输37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23家、旅游客运9家、公路客运9家、校车运营2家。
  省交管局称:公布这些企业名单,主要是想提醒广大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不漏管,不失管,明确责任,细化管理措施,主动作为,筑牢交通安全防线;要加强对公司客运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使其遵纪守法、按规行车;要加强对客运车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车辆的GPS动态监控,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力杜绝客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据悉,这78家企业及企业所属车辆已被列入公安交管部门监管重点,属地交警大队已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下达《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抄告交通、安监部门;交警部门定期联合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检查,并每月提前对重点企业通过告知的方式,通知其临近检验和临近报废的车辆信息,对多次告知仍不采取措施的企业,已勒令停运,并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录入交警部门稽查布控系统;交警部门也加大路面查处发现力度,挤压危险车辆“带病”上路的空间,从源头上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