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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成危房 法检齐帮忙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岳桂红 本报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4-08-13 10:15

  本报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居民杨某做梦也想不到,花费大价钱买来的房子地面竟然塌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起诉要求赔偿,但塌陷的原因却始终找不到。万般无奈之下,杨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17年,杨某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房屋卧室和卫生间的地面、墙体都出现了裂缝,橱柜变形,地面倾斜。杨某多次找到开发商,以图协商解决问题,但开发商以不是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市政负责为由拒绝处理。

  怎么办?看着自己的房子变成了危房,杨某忧心忡忡。

  无奈之下,杨某一纸诉状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相关鉴定。然而,杨某和开发商均对鉴定结果提出了异议。在这种情况下,杨某来到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阜新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岳桂红向杨某释法说理,并于当天受理了此案。

  专业问题还得向专业人员寻求答案。第二天,民事检察部门便与法院沟通协商,调取相关卷宗材料,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县住建局以及设计院等多方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到县住建局、设计院调取了杨某房屋所在小区的建设图纸,并向市设计院的专家请教。此外,承办检察官还在涉案房屋现场办公,对房屋裂缝走向、损坏程度进行了现场分析,确定了杨某房屋地面塌陷的原因是由于雨水冲刷回填土流失导致的。

  在杨某申请民事监督案现场协调会上,检察官和法官结合鉴定结论及专家意见,向各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并对原告杨某与二被告就责任大小、赔偿比例及数额进行了多次调解。

  最终,检法双方共同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房屋质量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