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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07-02 10:18

  本报讯  “保护长城人人有责,助力长城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邀您同行,发现侵占、涂污、刻划等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可向检察机关举报……”日前,在明长城(清河段),记者看到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的“保护长城人人有责”宣传提示栏,宣传提示栏上提供了举报电话及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