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案件。
张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服刑期间因遵守监规,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被裁定减刑七个月。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检察官在日常检察中发现,张某在减刑考核期内存在违纪行为,被监狱给予禁闭处罚,不具备减刑的法定条件。
为纠正法院对张某的不当减刑裁定,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近日,沈阳中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了张某的减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