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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费用快办:联手答出“最优解”——沈阳交警联合法院等多部门组建诉前调解服务中心初见成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4-06-18 10:16

  今年4月1日开始,按照沈阳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区法院、市保险行业协会依托市公安局交警局14个大队组建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

  三方联动

  提升便民服务空间

  当前,困扰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垫付医药费用困难、法院审判时间长、保险公司赔付程序复杂、理赔用时较长以及当事人缺乏赔偿标准了解等,易引发事故当事人的不满,不安定因素增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简称“诉调服务中心”)将交警部门、法院、保险公司有机统一,将受案、调解、审判有机融入、无缝衔接,3个部门共同开展工作,通过“搭建一个平台,解决两个极端问题,实现三方联动”,减少中间人的介入、减少事故当事人的顾虑、减少事故赔偿的中间环节,不给“黄牛”孳生空间。

  公示服务

  提升风险化解能力

  诉前调解是指法院立案受理前,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诉调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交警部门前期与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和研讨,建立工作模式和解决问题机制,并与占保险行业份额95%以上的前十家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提出了“快速办服务老百姓、零费用解决大问题”总体工作架构,推出并公示了全部免费的“诉调对接一体化、评估委托一站式、事故理赔一条龙、问题解答一系列”四项便民服务和政策法规、理赔流程、赔偿标准、保险规定、诉讼程序五类业务咨询。同时,诉前调解具有全部免费、便捷高效、公平公正、信息安全、一站服务、平等自愿、直接生效、调诉衔接、标准透明、和谐沟通十大优势,通过拓展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前调解途径,有效提高了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

  统一标准

  提升社会认可共识

  通过不断总结“诉调服务中心”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炼精华、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依据规范的程序,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合法、合理、合情,积极维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14个“诉调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业务咨询2129人次,成功调解227件。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诉调服务中心”的实体化运转,是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但有效整合了交警、法院、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节约了行政、司法成本,而且更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典型案例

  日前,沈阳公安交警铁西大队“诉调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产生的追偿权纠纷,有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

  市民丛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铁西区建设大路段50米处与老人杨某某发生碰撞,杨某某面部着地摔倒致使门牙损伤及其他牙齿松动。经铁西区交警大队处理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丛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某无责。随后,丛某某带领在家属陪同下的杨某某前往医院诊治,初步医疗处置后,告知后期需要再进行牙齿修复。双方因后期医疗费用事宜自行协商未果,共同来到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诉调服务中心”调解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鉴定标准,多次与各方协调,通过法理情相结合,耐心寻找该案的“平衡点”,努力促进双方对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最终,丛某某一次性赔偿杨某某20000元。工作人员为双方当事人制作了调解协议,双方对于此次事故再无其他纠纷。

  这个服务中心都管啥

  ●提供法律咨询

  ●认真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问题

  ●帮助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便民服务

  ●办理立案手续,将服务窗口前移

  ●调解未果的,就地立案,提高审判效率,扩大审判效果

  ●减少大量民事法律诉讼成本,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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