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宣读《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国钰主持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2024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建设“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精准有力、取得实效;要紧紧扭住学习重点,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于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会议要求,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强化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学习教育见实见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提升政治素质、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途径,从理论与实践、个人与集体、当前与长远的结合上深化认识,全面掌握党规党纪,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心中有责、行有所虑,切实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要压紧压实责任。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将学习教育扎实延伸到党支部、到部门、到党员个人,提升学习成效,凝聚工作合力。要注重成果转化。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在学习教育中有所收获、有所成长,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