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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检察院:“监”出医疗责任新证据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4-04-22 09:53

  本报讯  日前,鞍山市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庞某某将一面写满感谢的锦旗,送到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2018年1月19日,庞某某的丈夫陈某某因右上腹疼痛到鞍山市某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胆囊炎,在手术过程中不幸死亡。庞某某起诉医院赔偿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该案从2019年诉讼到2022年,因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被驳回诉讼请求。

  庞某某无奈来到鞍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积极办理,根据鞍山市医学会和省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认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3月1日,法院判决医院与保险公司赔偿庞某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4万余元。时隔6年,庞某某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维护。

  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凝聚着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也充分体现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度”服务民生“温度”,让老百姓真切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