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4月16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大会,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传达学习《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案》《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问题答复(一)》,宣读了《关于成立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部署了彰武县院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要认真开展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学习教育。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抓好个人自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全面增强党员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开展集中研讨,讲好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深入学习《条例》,组织党员领导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讲认识感悟、讲收获体会、讲工作打算,推动学习《条例》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引以为戒、自觉自律。四是突出解读培训,依托网络平台和党性教育阵地,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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