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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被撞”70多回 这回进局子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王聪 | 发布时间: 2024-03-26 09:34

  早晚高峰,十字路口,机动车右转,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骑车人倒地……半年内,一男子遭遇类似交通事故70余起,获得赔偿6万多元。如此频繁“被撞”,是“点子”不好,还是另有隐情?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这里面并不简单。

  去年下半年,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周围几个派出所反映情况,在处警过程中发现多起车辆右转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的事故。经过刑警大队民警核查发现,这些事故的“被撞”者都是同一个人。出于职业敏感,民警对该事件产生了怀疑,“是不是这个人骑着电动车在碰瓷?”民警经过调查和证据梳理,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并将其在家中抓获。

  “他在十字路口等待,看到车辆右转的时候,就骑着电动车往上贴,然后直接从电动车上跳下来,其实根本就没与机动车发生任何的碰撞,通过这个视频,我们就更确定了他是在碰瓷。”皇姑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郑熙翰指着视频监控向记者介绍道。

  郑熙翰告诉记者,在他们梳理的70多起案件中,吴某受的最大的人身伤害就是手臂的一个刮伤,他碰瓷的主要理由是说手机坏了、手串坏了或手表坏了。车主往往也会说“你既然受伤了,那我带你去医院看看病吧”。但吴某都会选择不去看病,然后想办法跟车主私了,在车主不同意私了的情况下,他就会选择保险赔付。

  民警通过保险公司的赔付记录发现,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保险公司就向吴某赔付了50多次,每次的赔付金额从200元到2000元不等。每次赔付都看似合情合理,但在警方的大量证据面前,吴某不得不承认自己通过碰瓷骗保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头题图4

吴某驾驶电动车主动凑上去,发生碰撞(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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