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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填个表 起诉状写好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葛峥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03-26 09:26

  自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铁岭全市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引导干警牢牢把握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这一价值取向和核心要义,积极做好应用及宣传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二题图1

三江口法庭书记员王二治(右)指导当事人填写表格化起诉状

  首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

  “这份表格式的起诉状方便又快捷,还节省了雇人代写的费用,这可真是便民利民的大好事儿!”

  3月11日上午,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于某带着证据来到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庭干警现场指导于某逐项填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制定的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协助当事人顺利完成立案,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受到了于某的点赞。这也是清河区法院收到的第一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

  “收到《通知》后,我立即带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干警着手落实,在诉服大厅为当事人无偿提供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11类常见纠纷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并对诉前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还在诉服大厅指派专人指导当事人填写,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效率。”清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鸥表示。

  3月6日以来,清河区法院召集辖区内物业服务公司,针对试行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状示范文本进行集中讲解、现场答疑。

  便民利民服务按下“加速键”

  “我之前就听说起诉立案特别费事,找人代写诉状要花很多钱。你看,我这起诉金额也不大,再去掉找人写诉状的钱,也不剩啥了。这表格起诉状挺好,不到5分钟我自己就填完了,真是太方便了。”

  3月15日,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联合辖区傅家镇、三江口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印制好的新版诉状来到辖区的各巡回审判点、民事案件多发的村屯,开展走访宣传推广活动。在昌图县傅家镇巡回审判点,一位年近七旬的当事人对新版的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赞不绝口。这是昌图县法院三江口法庭首例使用新版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立案的案件。

  “我第一时间带领全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针对辖区内常见的离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赡养、继承、抚养等类型案件,我们通过实地走访、耐心询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细化表格。”三江口法庭庭长翟星星表示,“在以往的诉讼中,当事人大多需要花钱找人代写起诉状,费用大约100元甚至几百元。而像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这种类型的案件,如果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收取诉讼费用仅为25元。代写诉状的费用远远超过诉讼费用,导致诉讼成本提高。”

  “一张表格中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案件情况一目了然,简单明了,当事人只需根据事实简明扼要地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快速形成诉讼材料……”三江口镇宝龙村“法律明白人”刘兴表示,有了这张表,能为当事人省去挺多麻烦。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王建鹏表示,铁岭全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持续做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