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皇姑区应急管理局、皇姑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多家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情况专项监督活动。
通过实地排查走访,检察干警发现部分重点场所存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封闭疏散通道、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当场指导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改正并跟踪整改情况,同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下一步,皇姑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合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