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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土方子”派上大用场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03-13 10:28

  核心提示

  手术钱终于到位了,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近日,铁岭县李千户镇小会试屯村吴某好家中是一派温馨景象,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法庭庭长和法官助理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调解结果一致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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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李云鹏

  职务:铁岭县人民法院李千户人民法庭庭长

  去年,铁岭县李千户镇小会试屯村村民吴某利雇用吴某好(吴某好系吴某利的远房叔叔)从事修剪草坪工作,吴某好在使用割灌机作业时,草坪中的石子崩出,致使吴某好的左眼受伤并完全失明,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小会试屯村村委会经多次调解未果后,将该纠纷通过铁岭市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推送至李千户法庭。我是李千户法庭“雷锋调解室”调解员,与法官助理朱楠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小会试屯村党支部书记罗绍强及双方当事人约好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地点就设在了吴某好家中。

  “亲情血浓于水,不能因为这事影响了亲情。希望你俩能站在对方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当时你俩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你叔叔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劳务受到伤害,你应承担赔偿责任。”

  “吴某好你在从事作业时,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俩来到当事人家中,运用调解“土方子”,对双方在雇用活动中存在的过错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和释明,并依托双方存在亲属关系的事实,从亲情角度作了入情入理的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我们见证下,吴某利当场将10万元赔偿款送到吴某好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李千户法庭管辖的区域包括横道河子镇以及李千户镇,雷锋曾在横道河子镇工作和生活了170天,雷锋把人生最后的时光留在了横道河子镇下石碑山村,也将一颗红色的种子撒在了这里。去年12月末,李千户法庭“雷锋调解室”正式成立,我任调解室负责人,旨在发扬雷锋精神,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截至3月12日,已调解成功矛盾纠纷近20件,收到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