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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堂普法课有“典”不一样——本报公益普法团走进省女子戒毒所现场答疑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4-03-11 10:04

  本报讯  “民法典关于婚姻继承的主要亮点是可以给另一半设立居住权,居有所依;婚前不如实告知对方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日前,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大礼堂坐满了戒毒干警和戒毒人员,专注地聆听着这堂有“典”不一样的普法课。

  为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帮助女性戒毒人员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走进省女子戒毒所开展普法活动。

  在普法课上,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宏源律师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关于婚姻继承的八大要点,例如居住权、代位继承、离婚冷静期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李宏源同时为大家讲解了上述法律条文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

  “作为女性如何在婚姻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丈夫分居十年左右,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私下里把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并签有协议。这种情况合法吗?”在法律咨询环节中,李宏源与干警和戒毒人员面对面交流,她们就关心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问题积极提问,李宏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出法律意见。

  “此次讲座很有针对性,使戒毒人员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李律师这样耐心地解答戒毒人员提出的问题,有效地帮助戒毒人员解决法律困惑,既稳定了戒毒人员的思想情绪,又使戒毒人员能够安心戒毒、积极戒毒,有力推进了教育矫治质量。”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褚小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