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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买卖濒危陆龟 这哪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佳卓 驻大连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4-03-07 10:08

  本报讯 亚达伯拉象龟、苏卡达陆龟、辐射陆龟……这些龟类成为野生动物案件的“受害者”。而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竟是在直播平台标榜“只做科普、拒绝买卖”的网红主播。近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跨多省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李某在沈阳经营一家陆龟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为扩大影响,在某平台直播,并陆续发布多条短视频,可爱的小龟在养殖缸内萌动爬行,一个视频就有两千多点赞。这让李某逐渐嗅到商机,他开始在视频中使用“家有萌宠”“养龟日常”等关键词吸引网友注意,并组建粉丝群。实际上李某视频中的陆龟多种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个人养殖和出售。

  家住大连市中山区的葛某是一名动物爱好者,看到视频中活泼可爱的萌宠,瞬间就想拥有它。他研究陆龟品种,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仍心存侥幸,认为只要是个人购买饲养,数量不大就安全,于是与李某线上联系确定交易价格后到沈阳取货。

  经查,2021年至2023年间,李某收购、出售、运输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陆龟二十余只,鉴定价值总计二十余万元。在这过程中,有部分陆龟死亡,还有多只陆龟下落不明,犯罪地涉及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广东。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向法院提起公诉。葛某由于并未造成野生动物死亡,涉案陆龟全部被追回,经公开听证后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饲养宠物不要突破法律底线。购买宠物前要“擦亮双眼”明辨动物种类,越美丽、越稀奇,越要注意,并非所有动物均可买卖和饲养。实施交易前要查询该动物是否为国家保护动物,具体可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获知。当你发现他人出售保护动物时,不要购买,及时报警。请不要让喜爱变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