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点评:鞍山公安很厉害,企业被骗走3年的113万元货款居然在短时间内被全额追回。有些企业被骗后,宁可托人找关系或者花钱请讨债公司也不敢报案,就是怕案子办了、人也抓了,钱却要不回来。政法单位要在办案中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对企业来说,追回被骗走的货款就是最大的获得感。鞍山公安能做到这一步,在提升司法为民实效的同时,也拉近了警企关系,以实际行动为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了一个生动案例。
本报讯 “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牢固树立“不抓营商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就是渎职”的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从严打击涉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全力打造“您好,高新公安为您服务”营商品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高新公安分局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抓获嫌疑人1名,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13万元。
不久前,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集团法人代表王某报案称,自己经营的公司于2020年5月经公司业务经理陈某介绍与上海两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签订3年,两家公司依然没有进行供货,王某怀疑自己的公司被合同诈骗了,要求警方处理。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指派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赶赴上海开展案件侦办工作,随着侦查的逐步深入,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的违法事实浮出了水面。证据显示,陈某在明知上海两家公司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依然以供货质量好、价钱公道等理由向王某推荐上海供货渠道,促成签订购货合同,诱导王某拨付货款113万元,陈某从中非法获利80余万元。而后,陈某以“疫情”等原因,将此合同拖了3年仍未履行。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职务侵占的违法事实。原来,陈某多年沉迷于奢靡生活,欠下大量债务,走投无路之时就动了“歪心思”,拿到钱后,陈某将货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奢靡生活花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某公司的113万元货款被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