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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根儿送去救助金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可一 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02-20 09:46

  核心提示

  案件受害人身心皆伤,生活陷入重重困境。他们不仅需要法律的公平正义,更需要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王建

  办案人:王建

  职务: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感谢检察官,这大年根儿的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这些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啊!”2月5日,我们集中为4起司法救助案件6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了4.5万元救助金,跟我握手的时候,我明显能感觉到他们的手因激动而发抖,“满天乌云”都消散了许多。

  “祝大家新春愉快。”送上这样的祝福,我真的长舒了一口气,谁说法律无温度呢?我相信这暖心的救助,不仅缓解了他们生活的燃眉之急,更让他们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作为控申检察官,属实说办案的时候我们的心情是沉重的,因为我们总会了解到申请人各种各样的伤痛、困顿和阴霾。我们总是想,尽可能地用法律来帮帮他们,让法律暖一些,再暖一些。

  在办理李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时我们了解到,李某的妻子张某因一场车祸身亡,生前系某化工厂职工,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申请人李某原是某化工机械厂工人,后买断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每年自行缴纳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暂无退休金,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无法从事任何工作,家中还有一位87岁的母亲需要赡养。妻子张某去世后,丧葬费用花费数万元,多为李某向亲友借债支付,至今无力偿还。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至今申请人也未得到过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任何形式的赔偿,其生活正面临急迫困难。我们为其申请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虽然相对他的生活而言,这1万元钱算是杯水车薪,但我相信法律的温暖李某感受得到。

  在办理刘某司法救助案时,被害人刘某为未成年人,被犯罪嫌疑人王某拿菜刀砍伤。申请人刘某的父母育有3个孩子,老大即为刘某,被砍伤无法劳动,二女儿在读小学,小儿子还未到义务教育年龄,父母除了抚养3个孩子外还需赡养老人,是真正的“上有老下有小”。刘父在外地建筑工地打工,欠薪半年,刘母无职业无收入,刘某被砍伤后手术等费用全部靠借或贷。术后刘某的右手留下后遗症并需进行后续康复治疗,但刘某家庭已无力承担其医疗及后期康复治疗费用,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而犯罪嫌疑人从未赔偿过被害人,我们为其申请到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看到被救助人感激的模样,我的心也涌上一丝暖意,有温度的司法工作不仅温暖了人民群众,同样也在温暖我们每一位司法工作者。一年以来,我们院共计救助18人次,发放救助金14.7万元,让人民群众真正触摸感受到法之温情,让被救助者在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