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沈阳市公安局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沈阳市公安局于近日公布了3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网民徐某某等3人发布“有人跳立交桥”网络谣言案。2024年1月7日,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立交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徐某某途经此处并用手机拍摄,在视频中称“过街天桥跳下一男子”。
同日,徐某某好友李某某将视频发送至工作群,称“该人检测出重大疾病”,随后梁某将此视频在某平台发布,并在留言区置顶自己留言,称“过街天桥,一男子从桥上一跃而下”。
徐某某、李某某和梁某在不了解事故缘由的情况下,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徐某某、梁某、李某某进行处理。
网民薛某编造“杀人并盗取人体器官”网络谣言案。2023年10月,网民薛某为博取眼球,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恶性杀人并盗取人体器官”的极端恶性网络谣言,引发社会恐慌情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网民安某编造“传染病”网络谣言案。2024年1月,网民安某因与某洗浴中心产生纠纷,利用网络发布“我市某家洗浴里面的温泉水有传染病”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