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本该在天空自由飞翔。一男子因为喜欢小鸟,私自诱捕,结果将自己“捕”进了法网。
“警察同志,有人在网上发布了这个视频!”10月27日,康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开展平安护航专项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网络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赏鸟”的视频,视频中的鸟类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民警经过进一步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梁某(男,50岁),并于当日将其抓获。
“1、2、3……”大大小小的鸟笼中囚禁着35只“小生灵”。后经专家鉴定,它们正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煤山雀。
“我特别喜欢它们的叫声,就想弄几只养着玩儿。”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如实向警方交代了其为满足一己私欲,通过在捕鸟笼内放置食物为诱饵,非法捕猎煤山雀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想养鸟不是架网捕鸟的借口,喜欢鸟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在非法捕鸟者的身后,有公安机关的严防死守,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