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救助一头闯进临街店铺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并放归山林。
6月10日14时许,绥中县局城郊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电话,称城郊乡306线某门店内突然跑进了一只像“野猪”的动物。接警后,值班民警携带工具赶到店铺;经初步确认,报警人称的“野猪”应该是野生动物猪獾,它见到人后满屋子乱窜,看起来健康壮硕、精力充沛。
为防止小家伙受到惊吓攻击人,民警和群众慢慢接近它,利用工具成功将其引入一个纸箱中。随后,民警将小家伙带回派出所,与绥中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它应该是为觅食或迷路才误入临街店铺。当时,该猪獾身体健康,符合放生条件。随后,民警带着这只猪獾来到大台山,选择了一处较为偏远的野外树林将猪獾放生。
民警将猪獾放归山林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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