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打响公益诉讼食品安全保卫战。
其间,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了辖区内多家超市、市场,就在售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直接入口的食品防尘遮盖设施是否完备,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完备等问题进行细致检查。对走访中发现的有部分超市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对直接入口的食品采取防尘遮盖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违法商户作出了没收过期食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只要保留购买凭证,就可以找到商家要求退换商品。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维权。如果您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请您在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如发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线索,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反映。
编辑:沙兴淼
校对: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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