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小年开始至1月18日,鞍山市公安局在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动中,共查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11起,抓获违法行为人12人,收缴烟花1325件、A级烟花95颗、爆竹20余万头。
鞍山公安重点围绕非法制贩、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并加大惩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其间,市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烟花爆竹零售点内存储A级烟花行为,违法行为人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岫岩县、铁东、立山公安均发现有人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售卖,公安机关依法对3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1月15日,铁西公安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对烟花爆竹进行售卖,民警在铁西区将正在交易的王某某抓获,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