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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有温度” 百姓办事“加速度” ——省公证处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获赞誉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3-01-16 09:07

  市民曹某父亲去世后,来到省公证处申请办理手机号码使用权继承公证。“我父亲经商多年,他的手机号码一直用于业务联系。父亲去世后,我希望保留其手机号码,这样对以后的商业经营非常必要。”曹某对公证员说。

  省公证处公证员认真审查了曹某提供的证明材料,“您父亲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具有财产属性,您申请继承的遗产带有虚拟财产性质,您父亲生前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服务协议》后,其享有的手机号码使用权及通信公司提供的各种通信服务权益依法可以继承。”公证员耐心向曹某解释。随后,省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曹某顺利办理了手机号码使用权人变更手续,保证了其父亲苦心经营多年的生意可以完整延续。“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不仅服务热情,而且工作廉明高效。”曹某对省公证处提供的专业细致服务高度认可。

  省公证处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便民利企的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公证法律服务质效得到了切实提升,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市民陈某父母去世后遗留有房产一套,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遇到了难题。“我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为国营企业,后改制为民营企业,企业几年前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我经多方查找,没有查找到办理公证时需提供的父母职工档案的下落,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陈某无奈地表示。

  省公证处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知陈某可以提供“绿色继承”服务,“您只要提供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有关线索后,我们公证机构就可以指派专门调查人员开展档案查询工作。”为解决陈某的难题,公证员给出了解决办法。后经过省公证处调查人员多次外出走访、查找线索,最终成功查找到了陈某父母的职工档案,困扰陈某多年的房产继承难以办理的问题在省公证处得到了有效解决。

  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公证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省公证处发挥证明、服务、沟通、监督作用,助力重大活动成功举办。去年10月,省公证处受邀参加团省委、省少工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辽宁省少先队辅导员岗位技能大赛活动,对活动的评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我们处指派实践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公证员全程参与了该活动。公证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向活动主办方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包括完善竞赛规则和优化评比流程等,在活动现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大赛成功举办贡献了公证智慧。”省公证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活动结束后,团省委青少部专门向省公证处发来感谢信,对公证员勤勉认真的工作作风和专业严谨的业务能力表示高度赞扬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