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连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校合作,拓宽检察监督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日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与辽宁警察学院以“新型非法集资犯罪防控对策研究”为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理论成果,是检察理论研究融入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
经调查研究与检察办案实际相结合,该院总结梳理出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案件数量增多、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业态集中、集资名目多样的特点。对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的原因进行剖析,主要有服务市场的能力与产业创新要求不相适应、社会管理职能与新兴行业自治均有待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体系建设滞后以及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模式存在瓶颈等因素。以上问题和难点均可能导致打击犯罪、追赃挽损等办案效果难以实现,易引发社会矛盾,形成社会治理隐患。
在调研和分析基础上,该院从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社会整体防控格局以及建立一体化办案新模式等方向,有针对性提出防控新型非法集资犯罪的对策与建议,明确了检察机关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