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区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了很好落实,实实在在地为残疾人群众办了一件大实事。”日前,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王福丹一同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看到整改后的现场,王福丹深有感触地说。
8月,清河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停车场没有设置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的无障碍停车位这一情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高标准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停车位,切实保障残疾人士安全便捷出行。
在整改现场,在场人员看到行政机关已经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高标准地施划了残疾人停车位,并在醒目位置安装了残疾人停车位标志牌。案件承办人向王福丹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并就检察建议的制发目的、检察建议内容、适用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释法说理。王福丹表示,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残疾人作为社会成员平等融入社会的重要体现,为检察机关的这一举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