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检察院,不仅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还主动帮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近日,获得救助金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
今年上半年,西丰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了一起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女孩系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年幼时其父亲离开家庭后便失去了联系,母亲常年外出打工,女孩跟随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生活条件艰苦。未检干警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并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受害未成年人家中进行实地走访。同时将该案的司法救助线索移交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启动了刑事司法救助快速工作机制,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目前,救助金已发放到位,被害人跟随母亲到另一个城市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