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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幼”总关情——沈阳检察机关司法保护定向发力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玲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2-11-08 10:10

  沈阳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聚焦“一老一幼”司法保护,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做实“打、防、助”文章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护航老年人幸福晚年,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上下联动

  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沈阳检察机关落实检察一体化要求,构建“上下协同、部门协力、内外协作”总体工作框架,全面加大对侵害“一老一幼”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机制先行。依据《沈阳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的规定(试行)》,统筹调配两级检察院办案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专业化临时办案团队,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打破部门界限、破除条线思维,联合妥善办理职能交叉、关联的案件和监督事项,确保“纵向一体化更加顺畅贯通、横向一体化更加紧密衔接”的要求贯穿监督办案始终。

  集中发力。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受理的养老诈骗案件逐案报备,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与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程序衔接机制的意见》,就提前介入、证据裁判、信息共享、风险防控和案件会商等问题达成共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做到应介入尽介入,围绕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及法律适用开展工作。

  延伸职能

  筑起“一老一幼”保护网

  维护“一老一幼”合法权益,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

  沈阳市检察院在案件评查中发现某区养老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线索,指导基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向区民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区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日常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以常态化监督管理促进辖区内养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沈阳市检察院结合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向市教育局制发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连续两年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园配餐食品安全普遍性、根源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形成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全市部署开展“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清查摸底+督促设置”及“净化剧本杀、密室逃脱行业,守护未成年人”专项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构建更优未成年人保护环境。

  探索路径

  提升司法温度办好为民事

  将守护“一老一幼”纳入沈阳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十五条措施”重点推进,不断提升“一老一幼”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探索入职查询新路径,与沈阳市民政局制定全省首个《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将民政部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院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纳入入职查询适用范围,把入职关口的一次性查询变为每季度的定期查询,确保动态掌握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情况,推动形成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沈阳检察经验。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一体推进家庭教育评估、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被央视《守护明天》栏目宣传报道。

  用足用好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赡养纠纷是影响老年人晚年幸福的重要原因之一。沈阳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消“家事难断”“私事难管”顾虑,立足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不仅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更注重修复受损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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