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漏征漏缴环境保护税开展补缴征收工作。
环境保护税是从2018年开始由费改税的一种新型税种,相关企业自觉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状况,东港市检察院向东港市税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职,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促进企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纳税,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在检察院积极协调下,东港市税务局与东港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就环境保护税涉及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衔接不畅、影响环境保护税征收等问题进行了座谈磋商。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税收工作,双方还建立了联合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