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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检察院助推气瓶充装企业安全生产治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学伟 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2-11-01 10:25

  本报讯 “以前每次使用液化气罐时,总担心瓶子和燃气的质量不合格有危险,现在只要扫一下二维码,所有信息一目了然,感觉很安心。”近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回头看”过程中,收到了辖区居民的热心反馈。

检察官在进行跟踪回访

本溪检察官在进行跟踪回访。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烟火气”,今年5月,溪湖区检察院开展了燃气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排查,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推安全风险源头化解,杜绝“劣质”“超龄”气瓶带病“上岗”。

  “溪湖区属于老城区,大多数居民楼没有实现天然气管道入户,居民普遍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生活燃料,而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相对落后,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对于拥有20余万常住人口的溪湖区来说,检察官逐户走访摸排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治标不治本。”溪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人施吉全介绍道。如何能快速、彻底解决居民用气安全问题?检察官将目光锁定到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决定从源头发力,将办案效果传导至末端。

  经摸排,溪湖区共有4家气瓶充装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液化石油气钢瓶未粘贴警示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分隔区域设置不规范等安全隐患。

  经报告上级院批准立案后,溪湖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限期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收到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对照检察建议责令4家气瓶充装企业迅速整改到位。

  然而,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整改了,检察官在跟踪监督中却发现了另一个难题。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咨询相关行政单位,检察官了解到相关行政机关正在大力推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可追溯系统,安装该系统后,每个液化石油气钢瓶便有了用于识别身份信息的二维码,不仅可以方便居民随时扫码查阅气瓶生产日期、使用年限、气体来源等基本信息,而且方便充装企业及时监测气瓶是否存在“超龄”等安全隐患,同时该系统设置了充装前置程序,燃气充装需要强制扫码,只有系统识别合格的钢瓶才能进行充装。既智能又方便的防护系统有利于燃气安全,但相关行政部门在推行过程中却遇到了极大阻力,进展缓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经过对企业和部分居民进行调研走访,检察官发现,因经营者重视程度不够,宣传推广工作不到位,导致系统的使用频率较低。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再次走进企业,经过多次释法说理,企业充分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经跟踪回访,如今4家气瓶充装企业全部实现了数字化充装,可追溯系统普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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