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促和解”专项活动精神,近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就赵某金与祁某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赵某金之子任某元于2012年6月与骑摩托车的祁某成相撞,致任某元当场死亡。凌源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祁某成在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赵某金等人精神抚慰金132585.25元。赵某金等人向凌源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祁某成暂时无能力偿还、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凌源市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8月,赵某金向凌源市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当天的公开听证会围绕凌源市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赵某金等可否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济进行。最终形成评议意见:凌源市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赵某金可以通过司法救助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