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妥善有效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沈河区民政局会签《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沈河区民政局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虚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建立办理虚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
《意见》是立足沈河区婚姻登记案件办理实际情况,高效开展虚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沈河区检察院将积极落实《意见》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签稿:张开禹
编辑:张乐悦
校对:刘芷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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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