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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虫剪枝:检察园丁护苗成材——辽阳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卢金友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2-09-26 11:37

  写在前面

  近年来,辽阳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专业队伍,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司法保护。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辽阳未检大事记

  2013年——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室。

  2016年——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处设立未检办案组,并开启“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将市内五区未检刑事案件集中到白塔区人民检察院管辖;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公诉科下设未检办案组。

  2017年——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单独成立未检科,标志着全市两级未检机构全覆盖;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作为一级内设机构,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9年——全市17位检察长、11名班子成员、6名干警共34人被聘任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法治宣讲。

  2020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成立“小燕子未检工作室”;全市两级院相继建成“一站式”取证场所。

  2021年——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该院未检工作首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附条件不起诉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进校园宣讲。

  新学期伊始,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鹏收到了小山(化名)的一条信息:“检察官叔叔,我的大学生活很顺利,感谢你们没有放弃我,让我圆了大学梦,我将来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简单的几句话,王鹏读了又读,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他说:“这个孩子已经改过自新,我对他有信心。”

  小山曾两次参与汽车零件盗窃,案发后还是未成年人的他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财物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失主,他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办案人王鹏发现小山正值升学的关键时期,如果起诉势必会影响他的未来,于是,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宣告送达,设置考察期为6个月。

  在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王鹏再次结合案件分析犯罪成因,指出家庭教育监管存在的问题,教育小山珍惜改过机会,走好今后人生路。同时告知未成年人小山在犯罪记录封存的保护下未来的就业、升学都不会受到影响,今后如发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可联系检察机关获得帮助。

  “教育、感化、挽救”是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方针和目标。辽阳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少捕、慎诉、少监禁,对于初犯、偶犯、从犯,起诉后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案件,大胆适用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并进一步提升考察帮教的质量和效果,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是像王鹏一样的未检干警的责任和使命。


白塔区人民检察院为涉罪未成年人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

  精准帮教

  为迷途少年按下“重启键”

  2021年以来,辽阳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职责定位,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其中,深化开展“两个帮扶”专项工作,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检察官“一对一”结对形式,由检察机关开展“监内帮扶”,对其回归社会后做“跟进帮扶”,并将帮扶工作延伸至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

  今年1月,小明(化名)在某洗浴中心使用通牌打开储物柜偷拿顾客3500元人民币。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后,本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考虑到小明犯罪情节轻微,返还全部赃款,获得被害人谅解,有自首、认罪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决定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由于小明居住在辽阳市太子河区,所以由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对小明实施帮教。太子河区检察院对小明采取“谈心辅导+就业培训+社会服务”的多举措帮教模式,选派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多次与小明进行谈心沟通,有计划地进行心理测评与辅导,督促他定期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针对小明因犯罪产生对未来充满焦虑、不安的消极情绪,检察官带他参加团市委组织的青年就业指导培训,目前,他开始学习新的技能,并初步有了清晰的职业和生活规划。同时,为持续强化小明的遵纪守法意识,促进有效教育矫治,检察官还带小明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促使他从身体到精神得到教育和锻炼,帮助他转变思想、真诚悔罪。

  据了解,辽阳检察机关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中,不仅注重与帮扶对象的谈心谈话和法治教育,更针对个人需求解决实际困难,更加注重帮教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对于刚入刑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院聘请专业心理医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适应监内生活,检察干警通过精心挑选书籍、多次手写信件、与他们沟通交流,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塑生活信心。辽阳检察机关逐案逐人结对帮扶,目前帮扶复学、入学或工作10余人。

  送法进校园

  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辽阳两级检察机关成立“小燕子未检工作室”,与妇联、团委、教育、民政、医疗等部门合作,共同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让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更加重视和关爱,实现了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关爱无缝对接。

  辽阳检察机关还选派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每年完成10个课时以上的法治教育辅导任务。根据时间节点和各个学校的不同特点,选取校园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等主题进行巡讲百余场。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助推器,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近几年,辽阳检察机关开展了网络微课堂活动,向全市中小学生持续推送16期线上法治课,探索开展“菜单式”“线上+线下”普法,致力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目前,已覆盖全市30余所学校,受教育学生3万余名,同步推送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制作的“远离校园暴力 守护美好青春”网课获评辽宁省2022年度“法治进校园”十佳精品网课。

  记者手记

  监护缺失,是采访中被频繁提起的一个词语。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发现,由于家中无父母照管,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常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偷盗的东西大多是生活用品。

  辽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积极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一方面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从严惩处,一方面让孩子懂得敬畏法律。通过多项举措修复原生监护关系,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监护缺失困境,辽阳检察机关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