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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地方标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22-09-08 11:01

  本报讯 地震到达前,公众可能通过专用终端、智能手机、电视等多种方式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做到有效避险……9月7日,在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广平对我省出台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我省是我国东部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地区之一,震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将于今年全面竣工,随后地震预警系统将逐步投入使用,届时,将依托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信息接收终端等发布渠道,为我省各级政府、社会公众、中小学校、行业企业等不同用户提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信息服务。为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我省制定出台的《规范》于今年6月30日正式被批准实施。

  “如果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方面缺乏标准规范管理,一旦出现个人、企业擅自或随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将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赵广平说,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与处置,必须由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协同行动才能实现快速和高效。《规范》的制定,将推动我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驶入标准化轨道,也是对我省地震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做出的重要补充。

  《规范》对面向省内社会公众和专业用户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和操作规范,指导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信息服务终端建设,规定我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应用范围、发布条件、发布方式、信息安全机制等内容。

  其中,明确由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作为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达到预警发布条件后发给市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转发机构,最终传达给辽宁境内的公众用户和专业用户。发布策略中赋予了市一级地震部门或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市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条件,据悉,这是国内省级地方标准中首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