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制度的工作机制,创新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实践,切实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日前,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了我省公检法律刑检同堂培训。
培训以视频形式开展,全省三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全体人员以及受邀的全省三级法院、公安机关、各地区律师行业业务骨干共计15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中,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邢志人以“诈骗罪认定中的基本问题”为主题,结合实际案例,围绕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解读、新类型诈骗罪的认定、诈骗犯罪竞合的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
此次培训既是省检察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提升业务素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业务交流的有益尝试。同堂培训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加强司法协作、提升专业素养,实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建、共研、共进,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提供检察助力。